我校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(修订)
(中共我校委员会2021年9月23日印发)
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》等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围绕强化政治功能、提升组织力、建强战斗堡垒,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,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。
二、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
党支部工作目标及考核内容见附件1、2。
三、考核时间
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2月中旬进行。
四、考核程序
1.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,支部书记进行述职,党员对支部工作和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评议。
2. 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评议情况,对支部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自我分析评定,填写《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评分表》,报基层党委(总支)。
3. 各基层党委(总支)开展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,对所属党支部履行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。
五、考核计分方法
1.总分M为100分,其中自身建设M1=50分,发挥作用M2=35分,述职评议M3=10分,特色工作M4=5分,计算公式M=M1+M2+ M3+ M4。
2.特色分5分主要是根据支部在发挥政治引领、规范党的组织生活、团结凝聚师生、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特色工作及获奖情况给分。列入省(部)级“样板支部”创建项目加5分、结项加5分,列入校级“样板支部”创建项目加3分、结项加3分;获省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加5分,获校党建工作创新奖加3分;获省高校最佳党日活动加4分,获校最佳党日活动加2分。对教工党支部,支部所在单位(部门、系室)获得其他与党建工作有关的校级奖项每次加1分、市(厅)级奖项每次加1.5分、省(部)级奖项每次加2分、国家级奖项每次加3分,个人获得与党建工作有关的校级奖项每人次加0.25分、市(厅)级奖项每人次加0.5分,省(部)级奖项每人次加1分、国家级奖项每人次加2分。奖励分最高为5分。
3.总分M≥90分,支部为A类党支部;75分≤M<90分,支部为B类党支部;60分≤M<75分,支部为C类党支部;M<60分,支部为D类党支部。凡支部所在单位(部门)人员受到党纪、政务或行政处分的,当年度不得定为A类党支部。
六、考核有关要求
1.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考核,是提高党支部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。各基层党委(总支)要高度重视,认真研究,精心组织实施,抓好落实。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,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,逐项逐条对照目标,抓好日常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,在不断深化考核活动中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。
2.各基层党委(总支)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内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。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。对考核优秀党支部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各党支部要根据考核情况找出差距,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。对考核等次为C类的,要令其进行整改提高,考核等次为D类的,必要时对该党支部进行整顿或调整党支部书记。
3.各党支部要认真对待考核,坚持实事求是,不得临时突击。凡发现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,将视情节轻重,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至组织处理。
七、附则
本办法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原《我校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》(江海大委〔2020〕95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1
我校教工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评分表
党委(总支) 党支部 年 月 日
指 标 |
具 体 目 标 |
满 分 值 |
评 分 要 求 |
支部 自评 |
考核评分 |
自 身 建 设 M1 5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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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建设 |
1.支部班子健全,职责明确,按期组织换届。(3分) 2.支部工作有计划、有总结。(3分) 3.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教学、科研、管理骨干担任,其中教师党支部书记按“双带头人”要求选配。(2分) |
8 分 |
支部班子不健全,职责不明确扣2分;不按期改选扣1分;无计划、总结各扣1.5分;教师党支部书记不是“双带头人”扣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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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 织 生 活 |
1.按照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我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》要求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做到有记录、有考勤。(3分) 2.组织好“三会一课”,党员大会、党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,党小组会、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。(4分) 3.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。支委会成员之间、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、党员之间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谈话。(3分) 4.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。(3分) 5.主题党日丰富多彩,每月开展1次主题教育。(3分) |
16 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未正常开展组织活动,每次扣0.5分;记录、考勤不规范,扣1-2分;组织生活质量不高,扣1-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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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|
1.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。巩固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。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“两在两同”建新功行动,贴近党员实际开展教育活动。(6分) 2.每年集中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,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。(2分) 3.拓宽教育阵地和渠道,有效开展“固定学习日”活动,用好“学习强国”“共产党员”“江苏先锋”等学习平台。(2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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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|
4.加强日常监督,重视纪律作风建设,对出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提醒、纠正,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(2分) 5.督促党员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。(2分) 6.做好支部和党员记实管理工作,及时更新党员信息,排查组织关系,做好流动教师党员教育管理。(2分) |
16 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未按计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扣2-3分;党员教育质量不高,扣1-3分;党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,每人次扣2分;党费未能按月按标准交纳扣1分;支部、党员记实不规范,扣1-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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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 员 发 展 |
1.制定党员发展计划,坚持入党积极分子联系考察制度,落实培养教育措施。(2分) 2.重视在青年教师、教学科研骨干、学术带头人、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。(1分) 3.规范有序做好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工作,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,上报及时。(2分) |
5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无发展计划扣1分;无联系考察方案扣1分;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不及时扣1分,手续、材料不完备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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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 持 保 障 |
1.党支部开展活动有必要场所和设备,工作经费充足,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实践基地,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。(3分) 2.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,主动向联系人汇报支部工作,邀请联系人参加支部活动。(2分) |
5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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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 M2 35分 |
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|
1.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,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,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教师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重视师德师风建设,保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。(5分) 2.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扎实推进教师党员先锋工程,支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。积极配合行政开展工作,团结带领教师完成教学、科研、管理以及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。(5分) 3.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。(3分) |
13分 |
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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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 M2 35分 |
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|
1.党员教师认真学习,做好本职工作,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勇挑工作重担,积极开拓创新,热情投身学校改革和发展。(5分) 2.设立党员示范岗、先锋窗口、责任区等,推动党员带头爱岗敬业,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(4分) 3.组织党员利用专业优势开展决策咨询、技术支持、成果转化、志愿服务等活动,提升服务水平。(3分) |
12 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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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群众工作 |
1.健全完善服务机制,搭建交流平台,丰富服务载体,为教职工教学科研管理工作、学生学习研究提供服务支持。(4分) 2.做好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工作,拓宽党员服务师生渠道,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、倾听师生意见建议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(4分) 3.关心和支持群团工作(2分)。 |
10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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述职 评议 M3 10分 |
开展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。 |
10分 |
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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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 工作 M4 5分 |
在发挥政治引领、规范党的组织生活、团结凝聚师生、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特色工作及获奖情况。 |
5分 |
根据特色工作及获奖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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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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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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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我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及考核评分表
党委(总支) 党支部 年 月 日
指 标 |
具 体 目 标 |
满 分 值 |
评 分 要 求 |
支部 自评 |
考核评分 |
自 身 建 设 M1 50分 自 身 建 设 M1 50分 |
组织建设 |
1.支部班子健全,职责明确,按期组织换届。(3分) 2.支部工作有计划、有总结。(3分) |
6分 |
支部班子不健全,职责不明确扣2分;不按期改选扣1分;无计划、总结各扣1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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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 织 生 活 |
1.按照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我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》要求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做到有记录、有考勤。(3分) 2.组织好“三会一课”,党员大会、党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,党小组会、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。(3分) 3.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。支委会成员之间、支委会成员与党员之间、党员之间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谈话。(2分) 4.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。(2分) 5.主题党日丰富多彩,每月开展1次主题教育。(2分) |
12 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未正常开展组织活动,每次扣0.5分;记录、考勤不规范,扣1-2分;组织生活质量不高,扣1-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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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|
1.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。巩固深化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成果。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“两在两同”建新功行动,贴近党员实际开展教育活动。(5分) 2.每年集中组织党员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,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。(2分) 3.拓宽教育阵地和渠道,有效开展“固定学习日”活动,用好“学习强国”“共产党员”“江苏先锋”等学习平台。(2分) 4.加强日常监督,重视纪律作风建设,对出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提醒、纠正,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。(1分) |
13 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未按计划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扣2-3分;党员教育质量不高,扣1-3分;党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,每人次扣2分;党费未能按月按标准交纳扣1分;支部、党员记实不规范,扣1-2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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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督促党员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。(1分) 6.做好支部和党员记实管理工作,及时更新党员信息,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。(2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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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 员 发 展 |
1.制定党员发展计划,定期确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。(3分) 2.坚持入党积极分子联系考察制度,落实培养教育措施。(3分) 3.重视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,按照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、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,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,不断提高党员质量。(2分) 4.严格执行大学生党员发展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”制度。(3分) 5.规范有序做好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工作,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,上报及时。(3分) |
14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无发展计划、积极分子名册、发展对象名册各扣1分;无联系考察方案扣3分;发展党员预审未通过每人次扣1分,推迟转正每人次扣1分,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每人次扣2分;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”制度执行不严格,扣1-3分;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不及时扣1-2分,手续、材料不完备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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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保障 |
1.党支部开展活动有必要场所和设备,工作经费充足,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实践基地,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。(3分) 2.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,主动向联系人汇报支部工作,邀请联系人指导支部工作、参加支部活动。(2分) |
5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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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 M2 35分 |
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|
1.强化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,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,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学生党员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重视学风建设,保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。(6分) 2.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扎实推进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,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支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。积极了解分析学生思想状况,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,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 (6分) 3.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。(2分) |
14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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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挥作用 M2 35分 |
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|
1.学生党员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学习上做标兵,在工作中做骨干,在品行上做榜样。(6分) 2.通过设立学生党员示范岗、党员宿舍等,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。(5分) |
11 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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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群众工作 |
1.健全完善服务机制,搭建交流平台,拓宽服务渠道,丰富服务载体,积极为学生学习、工作与生活提供服务支持。(2分) 2.落实大学生党员“三联系”制度(联系班级、联系宿舍、联系学生),常态化了解学生困难诉求,倾听学生意见建议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、不断提高。(3分) 3.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与服务社区、社会调查、志愿服务、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,引导大学生党员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、长才干、作贡献。(3分) 4.关心和支持群团工作。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(年)级事务管理,支持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、班委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。(2分) |
10分 |
视执行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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述职 评议 M3 10分 |
开展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。 |
10分 |
根据述职评议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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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色 工作 M4 5分 |
在发挥政治引领、规范党的组织生活、团结凝聚学生、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特色工作及获奖情况。 |
5分 |
根据特色工作及获奖情况给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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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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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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