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晋峰(学号:2018123025)同学:
根据《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你因 保留学籍期满,过期未申请复学 ,已达到退学处理条件,经2021年10月13日计算机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拟给予你退学处理,特此告知。
如果你对上述拟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计算机工程学院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联系人:黄 霞,联系电话: 0518-85895386。
计算机工程学院
2021年10月13